2007-01-09

发哥的批评

之前看《三联生活周刊》“拍大片 挣大钱”封面报道时,就看到记者用很不懈的语气写道,周润发按照好莱坞的方式工作,连路上堵车都要计算工时,这大概反映了传递出这个信息的人也就是制片方的态度。想起这句话,是今天看到周润发的另一个消息,他出来批评内地合约精神。

今天的消息是,因为周润发没有到内地参加《黄金甲》的宣传,张伟平连番指责,周润发不得不出来回应。他解释说,我做这行这么久,怎么会不肯作宣传,之前我都帮这戏去过美国、新加坡、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宣传,没有去内地宣传是因为投资这部戏的香港老板江志强叫我不用去,当时我听到这个安排很意外,因为内地是一个很重要的市场,但我只是演员,老板要求我只好遵从,后来张伟平走出来骂,我真的是不知他和江老板之间发生什么事。”

他还有一个回应,“每个演员在市场上有本身的身价,我去好莱坞拍戏和在亚洲地区拍戏都是用同一份合约,合作是你情我愿,有问题是不是应该在签约前讲清楚,这是合约精神。为什么要拍完戏才走出来骂,而且这部戏又不是亏钱,还走出来骂什么鬼,我真是第一次见制作人这样走出来指责演员,佩服!佩服!以后要跟张先生多多学习。”

说实话,要支持还是要支持周润发,合同是你请我愿,签了合同,合同怎么样就怎么样。否则,周润发拿那么多报酬是不是都不应该了,因为比起来,其他人比他少多了。当然这一点早就没有争议了,因为他有价值。现在的问题,其实也就这么简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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